烟台芝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每人每月发放197元

2021-08-23 22:01:22 作者: 烟台芝罘:城

近日,从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区再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这也是我区自2011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7次上调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调整涉及全区1.09万领取待遇的参保居民,调整后,我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89元上涨到每人每月197元,为全市最高。7月补发的待遇已于8月初全部发放到位。

多缴多得!最高每年500元

芝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原则,按时缴费还能享受不少于60元的政府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为每年500元。

参保居民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满 60 周岁后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60周岁参保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每年利息三项积累额÷139)+基础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在固定的每人每月197元基础上还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为65-74周岁已享受居民养老待遇的老年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75周岁以上的每月加发10元基础养老金。

来源:烟台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