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救助可能会让更多的人获益:对新《医师法》的一些观感

2021-08-24 12:38:13 作者: 无责救助可能

8月20日,第四个中国医师节刚过后的第二天,全国人大通过了历时三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其中增加了加强安全保护、完善薪酬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多点执业制度,很多已经咋呼多年了,现在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也算是一个比较大的进步,但具体落实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说到医师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但谁的人身安全又不该加强保护呢?解决医师人身安全问题的关键还是法律要放弃对那些动不动就想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宽容。不论他是病人、家属、还是医师。因为,对暴力的仁慈就是对暴力的纵容,就是对善良的侮辱。

完善薪酬制度和带薪休假制度就更搞了,只要医院还在走自负盈亏的市场道路,国家的投入不能增加,医保的盘剥不能停止,医院的薪酬制度无论如何完善都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带薪休假没问题,你去休息了,活儿是不会少的,别的同事们就更累呗,你于心何忍?在此更应该说明的是,你休假所带的薪是同事们的血汗钱,你这个不劳而获的寄生虫!

医疗风险分担说到底还是要医院出钱,钱从何来才是关键。

多点执业至少现阶段没有一个院长会支持自己的专家去给别人家的医院做贡献,因为那会影响到自己医院的利益。培养个医师不容易,而医生的精力是有限的,给别人干多了肯定会影响到给自己干活儿。

倒是紧急抢救不担责和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应该是一个比较有意义的改变,可能会让更多的病人受益。

医师在公共场所对紧急情况下的病人进行救助,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一种应该受到褒奖的高尚行为,而近年来的很多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以及其后法律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让这些高尚的行为成为了各种社会苛责的牺牲,也确确实实地让更多的生命承担了更多不应该承担的危险。

其实还真不只是院外,对院内医师的苛责,也起到了同样坏的效果。一个急诊入院喉头水肿的病人,其实一个简单的环甲膜穿刺就可以救命,但穿刺有风险,成功了,家属们也不见得认为是你救了病人一命,但一旦不顺利,病人出现了大出血或者心跳停止救不过来了,如果你是个耳鼻喉的大夫还好说,如果你是个内科大夫呢?请会诊肯定是来不急的,但没有请,那你肯定被指责为超范围执业,为什么不会诊、不转诊?当一个救命的医师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能得到保证,一脚踏进医院的同时,一脚也踏进了法院的时候,他们还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吗?

由此可知,这次的紧急救治规定可以说是一个功德无量的改变!

至于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本无可厚非,只是,医师错了需要严惩,病人、家属出现了伤害医师的行为之后,是不是也该依法严惩呢?伤医的行为,更象是在伤害行驶中的公交汽车的司机,更多的时候这不只是在伤医,更大的危险还是这些伤医行为极有可能会通过医师的工作危及到更多病人的安全。

来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