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经理起了争执,我作为当事人,难道不需要指认他吗?而且我们看的是公共场合的监控,并不牵扯到顾客隐私,警察也表示可以,经理才同意我们看。
看到监控视频,我惊呆了。监控显示从凌晨2点21分开始,这个人在7楼一个房间一个房间试着开门,持续了40多分钟,酒店的前台、安保没有任何反应。
他已经被7楼住客投诉过一次,酒店让服务员和安保把他送回房间,在门口等了两分钟,这个男人没有再出来,他们就回去了。
监控显示,他在3点07分进入我的房间。从我的床到门口有一段1.5米的视野盲区,在他出现在床尾前的两分钟,我一直没发现他。
凌晨5点,警察从酒店带走了闯进我房间的男子。
花花发布视频的第二天,话题登上了热搜。
关门
7月31日上午9点多,我去派出所拿受案回执,见到那名男子的家人。他的妻子和妈妈求我不要曝光他,他的岳父则拉着我朋友,让朋友劝劝我,说毕竟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要给我5万块钱私了。
我说不可能,没办法私了。
很多网友在质疑我,是否是为了拿钱,说实话,那个阶段应该是我拿钱能拿最多的时候。但对我来说,哪怕只拿了一分钱,我后期就没办法追责了,他的犯罪成本是很低的。我要求的一定是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对他的追责。
我问他的妻子,如果是你的妹妹、女儿遇到了这种事,你会原谅对方吗?我不相信一个人在犯错成本这么低的情况下,他会反省自己。如果不付出代价,他以后还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那天下午,酒店店长端着一盘水果来到我的房间来致歉。我问他,你们的处理方案是什么?他的回复是,等待警察的处理结果。下午6点多,我拿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个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从派出所回来后,我退了房,两个朋友陪我在距离这家酒店10公里的地方重新找了一家酒店。
出事后,我在ChinaJoy的行程都停了,但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工作不是你甩手不干了就不管了,需要给别人一个交代,我在8月3日晚上坐高铁离开上海,4号凌晨回到西安。
到了5号,我想那个人要结束拘留了,他要出来了,所以我先发了一条类似于宣战的视频。晚上,我发布了第一条陈述的6分钟视频。
视频内容是在事发第二天的8月1日凌晨拍摄的,受到惊吓后,我已经一天两夜没睡觉,神经极度紧绷,所以视频里情绪不太稳定,再去讲述这件事的时候崩溃了一下。但后来,除了受到一些质疑之外,大部分时间我还算平静。
你为什么没有关好门?这是视频发出后,我被问得最多的问题。
那天凌晨1点多回到酒店,7点就要出门工作,中间我只能休息五六个小时,回到房间后,我把门甩上,就去忙其他的事情。我明明记得当时锁了房门,从我的角度看,门是闭合的状态,但可能酒店的门反应不是很灵敏。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那种很忙很累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我以为门关上了,就没做二次检查。而在房间进门玄关的地方,还摆着我的两个行李箱,一个化妆箱,真的是无处下脚。
索赔1元未拿到
8月8号,全季酒店的运营总监左女士来和我沟通。她告诉我,因为当时的监控录像是快进着看的,所以遗漏了一些内容:这个男子曾被服务员三次送回房间,但又第四次出来尝试敲响其他人的房门,直至最后进入我的房间。
我看到很多网友质疑,这个人是不是喝醉了?真的喝醉了,会在一次次把你送回的情况下,还三番五次试图进入别人的房间吗?
我已经向全季酒店提出调取监控录像,也向律师咨询过,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重大威胁的情况下,我有权向酒店提出调取走廊、大厅等公共场合监控录像的权利。左女士说,这部分回去要沟通探讨后给我答复,但是我前几天联系她的时候,还没有得到回复。
如果拿到了酒店的监控,我会向这个人提出正式诉讼,如果拿不到酒店监控,我也会提出正式诉讼,以调取监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