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们常说,网络赌博十赌十输。
然而,现在这句话要变成“网络赌博,一赌输一生”了。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对网络赌博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为了隐匿赃款踪迹,催生出了跑分黑产。通过跑分,网络赌博平台大量的赃款就能通过这些私人账户分批分量地运作,最终把赃款“洗白”。
那么,谁会成为帮助犯罪分子跑分“洗钱”的帮凶呢?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这些在境外开设网络赌场的犯罪分子们最先想到的,就是那些正在参与或曾经参与过网络赌博的“赌徒们”。
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有急切赚钱翻本的需求,同时还熟知赌博平台运营规则,另一方面因为他们深知自己涉嫌赌博犯罪,天然与开设赌博平台的犯罪分子达成利益同盟,以为可以闷声发些快财,却不知早已触犯法律,成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
近日,东河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根据上级推送线索,成功打掉一个涉案4800余万元的“跑分”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该团伙的首要分子,便是一位输光了老本的“惯赌”。
8月16日,东河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线索,张某银行账户转款异常,经研判,发现张某银行账户通过支付宝、财付通频繁提现转账,6月至8月进出帐金额高达1200万元,而且资金即进即出、整进散出,符合为赌博网站“跑分”规律。8月20日,侦查员将张某传唤至东河公安分局接受讯问,张某辩解称其系某公司出纳人员,其银行转账系其公司经销货物进出货款,但张某转账对端人员达数百人,不符合正常经营进货规律,经过认真核查快递记录及公司销售情况,张某的辩解逐一被否定。最终,张某如实供诉了该公司负责人李某组织其与王某、于某为赌博平台跑分的事实。东河反诈侦查员立即组织警力对李某等三人实施抓捕,于20日当晚全部到案,并在李某公司查获用于跑分手机9部,银行卡73张,优盾5个。
据李某供述,其于今年5月在某赌博网站输光本金后,客服人员主动与其联系,称可以帮助他挣钱,要求李某配合“跑分”。李某自5月份开始,组织张某等三人跑分达4800余万元。目前李某等四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包头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将构成犯罪。且《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而参与跑分平台,利用自己的收款码帮助完成赌资“走账”,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视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而在此呼吁大家切勿为蝇头小利触犯法律,更勿直接参与网络赌博犯罪,切记防赌反赌,保护你我。
新闻采编:新闻宣传科
编 辑:刘志强
校 对:王 洋
审 核:杜永强
来源:平安包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