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北京率先“开刀”住房租赁 押金不超1个月租金 租金过高将调控

2021-08-25 09:19:37 作者: 信号!北京率

针对短租房问题,《条例》还明确,出租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且按日或按小时收费的,应当符合本小区管理规约,无管理规约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

严跃进表示,过去短租行为游离于监管之外,对于小区的治安和管理等造成冲击。可以看出,北京此次条例,针对租赁新业态积极管控,非常务实。

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

在培育和发展领域,《条例》拟规定鼓励住房出租,推进为承租人赋权,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存量非居住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鼓励利用闲置非居住房屋改建租赁住房,并给予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以及建立租金调控、信用管理机制。

其中,《条例》提出,北京市鼓励利用存量非居住土地按规定建设租赁住房。鼓励将低效、闲置的办公、商业、旅(宾)馆、厂房、仓储等非居住房屋建筑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按规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或者将存量非居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的,水、电、燃气、供热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类标准。

当前,利用存量非居住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在多地都受到鼓励,普遍观点认为,利用存量土地开放不仅是队一些存量土地的盘活,也避免了大城市新建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得不远离市区找地的窘境。

《条例》还提出,北京市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房源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行为等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条例》是继7月30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再次提及租金指导价的文件。

严跃进认为,《条例》对租金指导价的表述值得关注,体现了北京对于租赁市场落实指导价的导向。考虑到此前深圳也提到制定租赁房参考价,预计随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壮大,未来租金指导价或参考价制度将逐渐形成,成为租赁市场稳租金的重要配套政策。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