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强力执行网络诈骗财产刑 线上发放涉案款270余万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普遍具有套路型、先款型、返利型、迷惑性、虚假性、广谱性的高技术犯罪特征,广大受害人的损失往往难以追回。如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某豪等34人电信网络诈骗一案,从2017年至案发,刘某豪伙同胡某等34人诈骗团伙,使用境外诈骗平台,通过建立“微信加群”、“讲师荐股”等方式,以“高额回报”诱导受害人将资金投入诈骗平台,控制受害人的资金,以收取交易手续费、投资亏损等方式累计诈骗受害人投资款项共计400余万元。该案经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刘某豪、胡某等人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十一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00元到5000元不等,责令退赔受害人的损失。判决生效后,该案的刑事财产刑移送至宛城法院执行局执行。由于犯罪分子涉及全国各地,宛城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网络查控系统的功能,在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的全力配合下,截至8月2日,共计追回赃款410万余元。赃款追回后,宛城法院执行局立即着手案款发放事宜。因本案的受害人众多,分散在河北、辽宁、江苏等不同省份,且受疫情防控影响,众多受害人无法到庭办理领款手续,宛城法院执行局经研究决定采用线上云支付方式发放执行案款,省去当事人来回奔波诉累之苦。执行干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逐一联系受害人,确认受害人的基础信息、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联系方式。8月15日,宛城法院执行局委托郑州银行南阳分行开通案款“云支付”网络集中发放功能,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网络视频会议,宛城法院执行干警向受害人简要介绍了基本案情及执行经过,并再次确定受害人信息后,将执行到位的270.6万元退赔款通过案款管理系统,以“云支付”方式支付到受害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使众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足不出户,在线领到足额退赔款。
卧龙区法院:凌晨出击拘传被执行人17人
8月21日凌晨5点30分,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为保证执行效果,提高执行效率,该院执行局提前对涉金融案件摸排情况,细化执行措施,制定执行预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说服教育、扣押财产、拘传等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捍卫法律权威。家住南阳市建设中路的李某某,在2016年7月,向南阳市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28万元,期限届满后,南阳市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因李某某拒不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传唤李某某到法院,但其都置若罔闻。早上6点10分,执行干警来到李某某的家中,将李某某拘传至法院,再次对李某进行悉法释理,说服教育,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李某某最终主动认错,连忙联系亲戚朋友筹措资金。上午11点20分,李某某的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上午9点30分,执行干警驱车赶到卧龙区某社区,对社区内姚某某的房产进行强制腾房。该案在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姚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一直不予配合。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腾房后挂网拍卖。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对案涉房产内的财物进行清点,利用执法记录仪对案涉房产内外环境及物品进行录制、留存,经公证处对房屋内物品登记造册、汇总核实后,由搬家公司协助将房屋内物品迁出并搬至临时存放点。直至下午3点,所有财物成功清点、搬运完毕。此次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7人,达成执行和解10案,执行完毕5案,腾房2处,执行到位款项56万余元,起到了“执行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卧龙法院持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下一步,卧龙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逃避金融债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为净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