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又一项“新规”,举报销售违规车辆,最高奖励100万元

2021-08-25 12:00:46 作者: 三轮车又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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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对消费者举报实施阶梯式奖励政策,最高奖励100万元。

下半年,受“一车一票”实施、低速电动车新国标即将发布等政策因素影响,电动三/四轮车行业市场监管持续加强,成为当下市场监管领域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仅仅三季度全国范围内就有数百家经销商因为销售违规、非标产品被处罚,力度堪称空前。

国家级文件发布,销售市场大变天

在最新的管理办法中,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违反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也是此次国家发布举报奖励政策列举的违法行为中的首条。

值得注意的是,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面临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经销商来说属于监管“红线”,一定要提高守法经营的意识。此次国家层面发布的举报奖励政策,势必将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监管新浪潮,经销商销售非法、非标产品的成本直线飙升,杂牌车将彻底失去生存空间。

无资质品牌进入退市倒计时

随着“一车一票”政策的实施,电动三/四轮车进入规范化发展快车道。三轮车生产、销售都是需要资质的,没有资质去生产就属于违法生产。随着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这类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缩小,甚至会出现生产出的产品无处可销售的情况。

目前经销商要明确,国家对无资质生产行为是严查严打,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注意,千万别代理这类杂牌三轮,不然到时候可能不仅是罚钱,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除了无资质企业外,挂靠资质和异地生产也可能会导致合格证、说明书、3C证书和车辆一致性证书不吻合,产品就属于不合法生产,属于无证产品,这类产品按标准规定开不了发票,自然不允许上市销售。显然,随着各地监管的日趋严格,势必将加速无资质、挂靠资质企业的淘汰出局。

总结

对于电动三轮车经销商而言,一方面要把握旺季市场,主动出击;另一方面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切莫贪图小利,选择有目录的上牌产品和一级资质品牌才是正道。

目前来看,在监管比较严的地区,消费者最好购买有目录、能上牌的电动三轮车,同时在上路行驶过程中,注意遵守交规。

来源:新能源战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