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诈骗!如今她从受害人变为被告人……

2021-08-26 01:23:22 作者: 网络刷单诈骗

电商业内有个说法:十个商家九个刷,还有一个是傻瓜。“刷单”行为随着电商产业的扩大而发展,近乎成为电商业内“潜规则”。

生活中,我们也常常接收到一些讯息,鼓吹兼职刷单赚钱,看似商机无限,实则极易落入陷阱、上当受骗;而那些组织刷单者,更是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今天法妹儿就带您去看一起“刷单”诈骗获刑的案件……

“刷单诈骗” 害人害己8月25日上午,射洪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络刷单”而涉嫌犯罪的案件,小王(化名)由受害人变为被告人,接受法庭审判,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庭审中小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两年前小王在微信群内发现有人发布网络兼职信息,一番心动后便主动向对方了解情况,并缴纳了99元会员费,成为会员后开始“做任务”挣钱。然而任务奖励并没有事前承诺的丰厚,并且提现门槛很高,小王发现自己被骗。在发现自己被骗后,小王无意间发现有人发布“招聘”培训导师的信息,培训导师挣钱比例高,并且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小王便动起了“歪心思”。

经过培训以后,公司“推广组”将想做刷单兼职的“小白”(指没有交钱入职的人)推送给小王,小王给“小白”们讲解兼职规定,“小白”同意后通过支付工具缴纳99元或118元入会费,小王再将费用转给公司指定的账户,公司给小王提成。半年时间内,小王共向公司转账149367.09元,提成21500元。经调查,该公司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兼职信息,以提供小额佣金任务的方式诱使被害人注册软件,以激活费、升级费等名义骗取财物,涉嫌诈骗金额共计3.16亿元,被害人197万余人。2020年,该公司(犯罪集团)主犯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21年小王也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提起公诉。庭审中,法院审查了小王参与该犯罪集团的程度、犯罪的金额、退赃、退赔、认罪悔罪态度等,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还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刷单本身就是违规欺骗客户行为所有需要垫钱的刷单都是骗子所有需要自掏腰包的都是诈骗不要轻信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如不幸被骗,应立即收集证据并报警

◆来 源丨夏 杰

◆审 核丨张文涛◆编 辑丨杨润月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