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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高速交警永清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当事人驾驶小型客车在荣乌高速天津方向K812+200处,与路面一件黑色大型异物相撞,事故车辆严重损坏。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路面异物为一大卷黑色珍珠棉,报警车辆川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受损严重。
因掉落异物的车辆早已驶离现场,高速交警永清大队立即组织人员研究制定了侦查方案,安排民警围绕珍珠棉开展调查,沿途排查制造保温珍珠棉的各企业送货车辆。对当日通行该路段的所有运输珍珠棉的车辆进行逐一排查;调取荣乌高速公路所有涉及该路段的路面监控、ETC卡口、收费站监控等信息。同时对嫌疑车辆轨迹进行查询,确定经常通行辖区的路段及时间。
通过大量数据分析,民警排查出一辆冀F牌照的嫌疑货车,确定该车经常过路运输珍珠棉,但其在辖区没有驶入、驶离记录。鉴于辖区布控难度很大,民警调取了嫌疑车辆经常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员人像照片,与卡口照片进行比对,确定了当事驾驶员赵某。
在民警出示众多证据的情况下,赵某承认其掉落珍珠棉且并未报警处理的事实。目前,事故还在处理中,赵某面临的不仅是遗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处罚,还将承担事故责任。
来源:廊坊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