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一件事,就在北京市这个位置,结果是这样。“孕妇也得给老人让座,不让我扇你”。一位在北京务工的女子遇到了一件令人气愤不已的事件。这名怀孕女子在公交车上找到一个空座位,刚刚坐下,就上来一位大爷。这名大爷看见没有座位就要求这名女子站起来给他让座,因女子向大爷解释自己怀孕了,不方便让座。令人诧异的是,这名大爷竟然狠狠扇了这名孕妇两个耳光,嘴里还嘟囔着:今天我就教教你(事件来源于网络)。
这名大爷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聛睨一切的底气,是因为你的老年卡吗!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良好风尚,但这个让座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不是法律义务,也就是说即使这名女子没有怀孕也不让座,也是合法的。
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在没有义务的情况下,这名男子作出打别人的举动令人匪夷所思。需要说明的是,无故殴打别人已经违反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过查证,这名女子的确怀孕了,那么打人男子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这名孕妇因为被打而导致流产,则有可能被鉴定为轻伤以上伤情,构成轻伤的,打人者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应的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被处罚外,打人者还要赔偿因此给孕妇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检查费等。
法谚有云:莫动手,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奉劝想要逞强斗狠的各位,出手前,想想自己是不是准备好了坐牢赔款,一首铁窗泪送给这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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