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我自己的空卡,也犯法?” “对,这是犯罪!”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出售就能赚到300元,用身份证再办张银行卡出售,又能赚到500元,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当心摊上大事!
近日,泰和县公安局三日内连续抓获五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8月18日,刑警大队联合工业园区派出所协助四川省绵阳警方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3名,为“断卡行动”助力。
当日下午,四川省绵阳警方到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请求协作:其单位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有3名卖卡人员藏匿在泰和县,接到协作请求后,刑警大队联合工业园区派出所开展抓捕工作。
民警通过精诚协作,先后将犯罪嫌疑人丁某、黄某、饶某抓获。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四川省绵阳警方。
8月19日,刑警大队经过大量的研判和分析生活轨迹分析,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梁某抓获,经梁某供述得知,梁某以500元的价格将其银行卡卖给梁某明。
8月20日,办案民警将梁某明抓获。经审讯,梁某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梁某、梁某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不仅会涉嫌犯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并被列为不良用户予以惩戒,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同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得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机刷卡等非柜面业务,取消第三方支付功能。
来源:江西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