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支持三孩政策落地

2021-08-28 07:58:07 作者: 三门峡: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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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8月26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出通知,自2021年6月26日起,全市范围内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的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待遇标准与生育一孩和二孩一致,并同步做好参保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通知指出,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在我市统筹区连续参保且缴费满9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产前门诊检查标准为500元,自然分娩标准为1200元,助娩产标准为1400元,剖宫产标准为2800元。生育津贴一般支付188天,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的享受15天或42天生育津贴。财政全额供给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不需另外缴费即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住院分娩时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760元,剖宫产1870元。(本报记者 白叶楠)

来源: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