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在路上的物品,
车轱辘压溅起一个石头子,
也有不小的杀伤力,
当然,
拾得人也确实存在保管不善的可能。
真要较起真来,
这些可能性,
得通过调查核验一项项地整明白,
而不是把别人的拾金不昧善举,
扣上主观恶意破坏的帽子。
很自然会让人猜想,
这是在碰瓷,
让拾得人赔偿。
果真如此,
为了一己私利,
道德自觉失守,
正当的行为得不到肯定和保护,
无视冷漠就成了最简便可取的处理方法,
老人摔倒了不敢扶,
看见遗失东西不敢捡,
蚕食的将是社会的信任。
道德素质有高有低,
法律惩恶扬善的准绳是不变的。
民法典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金不昧者的权益有法律保障,
特别提醒的是,
要履行好保管职责。
北京顺义法院曾通报了这样一个案例:
小区保安捡到贵重物品没有妥善保管,
导致物品丢失,
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业主损失。
在法律层面上,
拾得遗失物后,
返还权利人或送交公安机关前,
一直处于拾得人保管期间,
拾得人在该期间一直负有妥善保管义务。
提到捡东西,
自然闪现出那首家喻户晓的儿歌:
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真是好歌!
跨越半个多世纪,也能给人新的启发。
现在,
一分钱价值不高,
但传递出一个价值理念:勿以善小而不为。
它也启示拾金不昧者,
“交给警察叔叔”也是稳妥的处理方法。
好事儿大胆去做!
不讲理的人毕竟是少数,
真不巧碰上了,
双方互怼怼不出结果,
还得辛苦警察叔叔。
对男子捡到iPad归还反被指责弄坏摄像头一事,近日,当地警方进行了调解。失主写了道歉信,双方达成了谅解。拾得人陆先生表示,此事不会影响到他以后的心态和行为。
辛丑年 七月廿一2021-08-28编辑:子睿责任编辑:孟夏来源:央视网
作者: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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