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之后,郝樊的烦恼……

2021-08-29 11:23:49 作者: 买车之后,郝

来源:信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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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之后

郝樊的烦恼

郝樊(化名)今年近四十了,平日里做点儿小生意,开着一辆奔驰小汽车,妻子美丽,家庭温馨。但是最近他遇到了点难事儿,让看起来光鲜的生活蒙上了灰色。

01

场景一

时间:2021年7月

地点:路口法庭办公室

“咦!这个当事人是不是重复起诉了?怎么起诉状和咱们今年3月份受理的那个案件一模一样?”

2021年7月下旬,在息县法院路口法庭,法官樊鑫正在查看网上申请立案的案件材料。同样的原被告,几乎相同的诉求,引起了樊鑫的注意。

因为当事人网上上传的材料有限,樊鑫立刻联系原被告,了解具体情况。

经过沟通,她得知,案件原被告确实和三个多月前她审理的那个追偿权纠纷案件一致,诉求内容也相似。

纠纷的起因是被告在办理了车辆按揭贷款后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且被告在履行完上次生效判决后,又再次违约,所以该汽车销售公司再次起诉。

相似的诉求,同样的原被告,而且第一次判决原告已经按时履行,这个案件应该能够进行调解。想到这里,樊鑫决定先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

02

场景二

时间:2021年7月

地点:郝樊家

郝樊也没想到,今年点子会那么背,才不过几个月,居然又收到了法院传票。

2018年年底的时候,因为手里有点余款,他跟妻子商量决定买辆车代步。跑了几家4s店,看了又看,他们相中了一辆奔驰小汽车,全款28.8万元。

虽然价钱已经超出了预算,但架不住实在喜欢。

于是他们通过汽车销售公司担保,从某银行申请办理了车辆按揭贷款,用8万多的首付就拿下了这辆爱车。

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合同后,郝樊一直按时打款直到去年。

谁也没想到会遇见疫情,因为生意一落千丈,投资回不来本,妻子已经跟他吵了好多次,还车贷的钱也是实在拿不出来,没有办法,他就只好一直拖着,没想到会被连续起诉。

03

场景三

时间:2021年7月

地点:某某汽车销售公司

“你说什么,郝樊他又没按时还款?上次起诉完不是都还了么?”汽车销售小王心里直叹倒霉。

今年三月初的时候,因为郝樊未按时还贷,公司请了律师起诉了郝樊。

三月中旬,判决书下来后,郝樊立刻还清了违约金、律师费及欠款。

本以为他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光违约金和律师费他就多掏了近两万了,怎么时隔三个多月又违约了?

04

场景四

时间:2021年8月19日

地点:路口法庭办公室

一大早,樊鑫就坐在了审判庭里,前两天她已经跟双方当事人分别电话沟通过了。两方态度都挺好,也愿意协商解决,因为疫情影响,她决定今天通过“云间庭审”进行调解。

调解中,郝樊对欠款等事实予以认可,但希望减免违约金及律师费。

考虑到郝樊在第一次判决后很快偿还了全部款项,而且是因为疫情冲击才导致无法还款,汽车销售公司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违约金及律师费。

随后,双方约定了后续还款期限,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 法官普法

为保障生活或理财需要,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按揭贷款购房买车,提高生活品质的同时减轻还款压力。但按揭贷款如不按时履行,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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