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7日凌晨发布的道歉声明中,郑爽表示:“由于个人财务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我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缴纳税款,还由此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以来国家三令五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一句简单的“财务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就可以开脱的。
有网友关心,她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郑爽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相应的税款及滞纳金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案的举报人之一张恒,因为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也被立案检查。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提供方便,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已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这都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明星艺人、企业老板、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依法纳税都是基本义务,遵纪守法是最低要求。
再进一步讲,税收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手段。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决不能接受“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决不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在贫富之间出现不可逾越的鸿沟。
欲知下周大事,且听下回分解。(子不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