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圈”大佬的真面目—— 一“炒鞋”在校大学生被以诈骗罪判处十年六个月

2021-08-30 10:00:01 作者: “鞋圈”大佬

本案中,法院认定行为人小严构成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是准确的。因合同诈骗罪的认定,要求行为人实施了与合同内容相关的经济活动。在本质上,本案行为人之所以能够骗取被害人数额高达百万的财产,主要是因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合同”只是诈骗的幌子,因此本案认定为诈骗罪定性准确。

另外,还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素未谋面,诈骗行为是通过网络进行沟通。互联网时代,技术的发展让人们的社交方式发生了质的转变,从短信到QQ、微信,从论坛到博客、微博,再到抖音、快手,社交软件的不断迭代,让人们交往更加便捷,当代的青少年也成为了“互联网原住民”。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恰恰如此,虚拟社交成为他们的生活日常。

虚拟社交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呈现出超地域性、隐匿性,进入缺少监督“陌生人社会”状态。但是虚拟绝不意味着不受约束,互联网也绝非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安全感需要以诚信为底色、以法治为基石。

■编 后

炒鞋“低龄化”应引起警惕

作为流水线上的工业品,球鞋本身并不具有稀缺性,更不具有“投资属性”。但是在限量爆款、明星联名的营销手段加持下,受到消费主义与粉丝文化的双重影响,不少年轻人开始涌向炒鞋市场,幻想着通过炒鞋一夜暴富。

低龄化成为炒鞋市场的显著特征之一。本案被告人小严与被害人黄某就均为在校大学生。事实上,年轻人的经济实力与风险承受能力都较弱,对于“炒物”类的资本游戏更应当敬而远之,不能抱着短期致富的心态盲目跟风进入市场。学校教育中,应增加基础财富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积极的财富观。

此外,价格管理、金融等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此类投机市场的监管;销售平台、品牌商应当避免饥饿营销,合理限定销售价格,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常州武进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