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助友,谁知……

2021-08-30 15:25:51 作者: 借车助友,谁

8月18日,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了一名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多亏交警及时查获,该“驾驶员”才没有造成事故。令人唏嘘的是,该男子竟是开着朋友的车,朋友也不知其没有驾驶证,至于酒后驾车更是不得而知。

8月18日22时10分许,在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辖区的友谊大街与宝山路执勤卡口,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检查点,驾驶员在接受检查时眼神慌张,举止怪异。

随后,交警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时,也顺带发现其满身酒气。经交警反复询问,“驾驶员”于某称,自己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是无证驾驶。经检测,于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于某所驾驶的车辆是借其朋友的。于某说:“朋友并不知道我没有驾照,心存侥幸饮酒后就驾驶车辆上路了,真没想到交警会在这里查车,这车要被暂扣,都没法和朋友交代。”

交警对于某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借以提醒:把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同样是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500元的罚款并处吊销其驾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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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

▎通 讯 员: 迟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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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来源:内蒙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