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30号)上午,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本市加快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有关情况。今年10月31号以后,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超期违规骑行将被处罚。目前,市民使用的超标电动车该如何处理?
新闻通气会现场/记者拍摄
根据2018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不符合整车质量和最高时速等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为超标车。目前本市正推进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同时明确在今年10月31号以后违规上路的超标车将被处罚。市交管局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雁飞说:
注册登记的时候要现场校验车辆,要提供登记人的身份证明、整车出厂的合格证明、购买车的发票。全市有19家非机动车的登记站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同时我们还在全市17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提供销售、登记、发牌的一站式办理。过渡期后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扣留车辆并处1000元罚款。
提示广大市民,全市参加超标电动车置换的销售网点、合规车登记服务网点和车辆回收企业目录等内容,可以在市交通委、市交管局和市城管委等有关单位的官方渠道进行查询。
来源:谈在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