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配额分配制度浅析

2021-08-30 19:15:44 作者: 聚焦 | 全

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国环规气候[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对2019~2020年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并采用基准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所有拥机组的配额量。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量为其所拥有各类机组配额量的总和。该方案针对燃煤机组和燃气机组制定了配额分配技术指南,主要针对不同类别的机组设定相应碳排放基准值,按机组类别进行配额分配。

纳入2019~2020年配额管理的发电机组包括300兆瓦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300兆瓦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环流化床机组)和燃气机组四个类别。2019~2020年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准值见表3,其他规定详见《实施方案》。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纳入全国碳市场的2162家发电企业(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按照《实施方案》获得免费配额。目前的配额分配方案对实现全国碳市场运行初期的目标发挥了关键基础性作用。

完善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

配额分配方案的建议

一是开展“双碳”目标下配额分配方案更新。“双碳”目标下,我国面临能源结构转型和低碳发展的要求。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太阳能、风电等新能源将是能源转型的主力军,煤电将由长期以来的电量和电力的保障向主要提供电力保障的方向发展。因此,需结合我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能源电力转型、国际碳减排责任、碳排放行业分布和电力市场化程度等方面认真分析并加以更新。

二是加强电力行业配额分配研究。追踪、分析电力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情况,合理评估现有配额分配方案的松紧尺度和配额更新的时间尺度。建立配额常态调节与应急调节机制,预测并避免碳市场对电力企业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三是尽快将CCER纳入履约并在配额分配方案中考虑CCER的影响。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快速发展。通过CCER抵消机制补偿新能源的低碳环境效益,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竞争力,吸引社会资本向可再生能源流动聚集,促进消费侧电能替代,扩大新能源的消纳时空范围,有利于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四是尽快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基于电力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开展其他纳入行业配额分配研究,确保不同行业的减排成本接近或近似相同,避免让某个行业承担过多的减排责任,避免使碳市场变相成为个别行业的补贴来源,影响行业发展、社会公平,以实现全社会低成本减排的碳市场目标。

五是探索建设全国电-碳市场。将现有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管理机构、参与主体、交易产品、市场机制等要素深度融合,生产环节构建主体多元的竞价体系,消费环节构建减排与收益相关的激励机制,配置环节构建“统一市场、统一运作”的交易模式。形成电价与碳价有机融合的价格体系,对电能和碳排放权实施综合定价。逐步扩大电-碳市场交易范围和规模,打破市场壁垒,推动市场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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