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拖拽事件目击者:保安仅针对女生一方 律师:保安行为违法违规

2021-09-01 18:44:11 作者: 西安地铁拖拽

8月30日,西安地铁3号线大雁塔车站,因发生争执,一名女性乘客被地铁安保人员强制拖离车厢。现场视频显示,拖离过程中,当事女子的身体被大面积裸露,个人物品散落一地。该事件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8月31日12时36分,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官方微博@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 发布通报对此事件进行情况说明。该通报称,8月30日下午,一女性乘客在3号线车厢内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其不停辱骂身边乘客并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乘车秩序。下午5时45分,在车辆抵达大雁塔站后,站内工作人员和热心乘客对其劝阻并试图将她带离车厢。期间因该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随后该乘客在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抵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未对后续车厢内乘车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微博@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 情况说明

目击者:保安的“执法”仅针对女生一方

9月1日上午,天目新闻记者就此情况向目击者贺小姐核实,贺小姐表示当时她和当事女子在同一个车厢,正值下班高峰期,车上人很多。

贺女士表示事发时她正戴着耳机,但仍能清楚听到那个大爷吼一名女子“女流氓”。当事女子当即情绪很激动。“没过多久,当时在地铁巡查的安保人员过来询问情况,并令其下车,说她这样是在无理取闹,女生就跟他也吵了几句。”

“当时地铁刚行驶到大雁塔站,安保人员见其不肯下车,就突然把女孩往外面拉,衣服在拉扯当中被扯掉了。”贺女士表示,后来女子又跑回了车上,全程大概耽误了一两分钟左右,地铁随即照常运营。

在贺女士看来,该安保人员的“执法”从头到尾都在针对女子,期间并没有问询和女子发生争执的大爷,女子被带下车后,大爷随后也下车了。

西安公安回应:正在着手处理中

9月1日11时许,针对该事件,交通运输部官方微博@中国交通 回应网友评论称,“已上报该事件,正在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交通运输部微博@中国交通 回应

14时许,西安市公安局纪检督察办公室就此事回应天目新闻称,相关舆情信息正在着手处理当中,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调查结论。对于当事女子是否报警一事,该工作人员未作回应。

律师解读:保安属于越界过激行为且违法违规

天目新闻就此事采访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我认为保安行为确实不太妥当,地铁保安有义务维护地铁的安全、正常运行秩序,但是其依法行使权利时应当合法合理。”付建表示,根据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乘客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是有权劝阻和制止,若制止无效的,则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而该案中该保安将女子在地上拖行的行为明显属于越界过激行为,且违法违规,致该女子袒露隐私部位也侵犯了该女子的隐私权。”

目前,此事已经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认为该名保安该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对此,付建表示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猥亵罪的规定,在公共场所以暴力方法侮辱妇女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该罪要求犯罪行为人要有主观故意为前提,该保安拖行致该女子袒露身体隐私的情形是否构成猥亵或侮辱罪,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两个相关罪名都要求行为人要有主观故意,而本案中,该安保人员其主观出发点是维护地铁正常运行秩序,虽然执法方式超越法律规定,但是拖行致该女子袒露隐私部位,如果在发现后及时停手,就还不能说其有主观犯意;如果发现后仍然继续拖行,则其就涉嫌侮辱或猥亵罪了。”

付建特别强调,该事件中保安将女子在地铁拖行致使其袒露隐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该女子的合法权益,而该保安又属于相关单位员工,所以该女子可以向相关单位或保安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天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