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土左旗的李女士带着女儿散步时,在小区里发现一只不会飞的“怪鸟”,见“怪鸟”毛色、形态非常罕见,推测它可能是保护动物,母女俩立即将“怪鸟”捉捕进桶内送到了派出所。然而,让母女俩没有料到的是,这只得到她们妥善救助的“怪鸟”竟然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8月31日10时许,家住土左旗金山管委会附近一小区的李女士带着刚上幼儿园的女儿在小区里散步时,母女俩发现草坪上有一只“怪鸟”扑腾着翅膀却怎么也飞不起来。“这是猫头鹰,我们快救救它。”听了女儿的话,李女士才仔细观察发现,这只鸟的毛色和形态均非常罕见,确实很像是猫头鹰。意识到它可能是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李女士母女俩找来一个大桶,将“怪鸟”捉捕进桶后,送到了土左旗公安局台阁牧派出所。
很快,土左旗环食药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通过羽毛形态特征观察 ,所谓的“怪鸟”是鸮的雏鸟,也就是俗称的猫头鹰,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详细询问了发现和救助过程后,对母女俩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和感谢。
9月1日下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这只获救助的幼雏猫头鹰已 被送往大青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初步检查并无受伤,待其羽翼丰满具备飞行和野外生存能力后会考虑放生。
据介绍,近年来,土左旗森林公安部门通过发放传单、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倡导广大民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有效促进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仅2021年1月至今,土左旗警民联手救助野生动物多达22头(只),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画卷。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记者 安娜
编辑:郭秀芬
校对:张臻、马幺幺
一读:段磊
编委:阿拉腾
声明: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呼和浩特晚报官方微信”,违者本报将依法追责。版权联系电话:0471-6564069、6564065。本平台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留言,我们将及时处理。)
新闻热线:0471-6564007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