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税收管理,大庆市殡仪馆被罚42万!

2021-09-02 21:24:28 作者: 违反税收管理

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9月2日公布的信息显示,大庆市殡仪馆因违反税收管理被罚42万元。

图片为网站截图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补缴税款、滞纳金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公布的处罚内容为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罚款金额42.11354万元。

来源:龙头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