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漏水,我到底应该找谁?

2021-09-02 21:22:12 作者: 家里漏水,我

我们每天的生活

总会或多或少地与物业公司打交道

但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义务范围

你真的清楚吗?

今天

您的“好朋友”王铁牛继续上线

看看他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了什么呢

小法身边事

一天辛苦的工作之后,王铁牛快乐地回到家。

可当他走进卫生间的时候,却笑不出来了。他发现,自家卫生间漏!水!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水逆”?

楼上的业主是郝翠花,可是她好像一直没有入住,“那我该找谁呢?”王铁牛陷入了迷茫。

和家人商量之后,他先后联系了郝翠花与“丫丫物业公司”,但二者均称与自己无关,拒绝处理。

无奈之下,王铁牛诉至法院。小法请法官 公共管道?业主专有部分的管道?郝翠花:

王铁牛家漏水时,我们家是空置的,这件事情真的与我无关,而且,我家排水管与王铁牛家的排水管也并不是一个管道,我不应该承担责任。丫丫物业公司:

这个漏水的管道不属于公共管道,而是业主专有部分的管道,应该由业主自己负责,我们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法官:

本案中,王铁牛家漏水系因该单元同户型自上而下公共排水管道出现漏水点,该排水管道系公用设施,属于该单元业主共有,依法应当由使用该管道的业主承担维修责任。根据规定,可由业主委员会申请公共维修基金。

查明漏水原因的义务?

进行维修的义务?

即使漏水管道属于单元业主共有,那么我们公司也就没有查明漏水原因的义务,也没有查明漏水原因的能力,更没有积极引导向责任人维权的义务。法官:

丫丫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业主共有财产,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诚信原则,物业服务企业除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事故发生后,丫丫物业公司未查明损害原因,亦未积极引导业主向责任人主张权利,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裁判

案涉管道漏水虽非丫丫物业公司原因导致,但漏水发生后,其未积极查明原因、进行维修,反而以种种理由推诿履行义务,导致管道漏水问题迟迟未能解决,法院判决丫丫物业公司赔偿部分维修费用。

郝翠花无过错,对于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小法对你说

物业服务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物业服务人为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这是物业管理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社会分工高度发达之后的必然。

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说一说,物业服务人的服务义务。

当然,以上列举的物业服务只是最基础的,物业服务不可能也不应当仅限于此,物业服务人作为“管家”,要成为业主的服务者、守护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服务精神,尽心尽责处理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的各项事物。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九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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