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代垫父母医疗费,可否向其他子女追偿?

2021-09-03 00:48:14 作者: 主张代垫父母

● 3.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分得较多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两条是根据继承人的赡养情况,制定的鼓励型及惩罚型不均等分配方式。当子女对父母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如做饭、照顾、护理等,或主要负担父母生活费用,给予经济扶持,或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在分割遗产时就可以适当多分。反之,当子女有履行经济上扶助、劳务上帮助的赡养能力,但拒绝赡养老人的,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通过规定子女在父母生前的法定赡养义务,和父母去世后赡养情况决定的遗产分割规则,敦促子女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是我们都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希望父母子女之间多一些互相体谅和关爱,子女应顾念父母的养育之情,父母亦应体谅子女的现实难处,在赡养问题上,多商量、多沟通,让亲情回归和谐。

(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秦淮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