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询问能否退票,竟遭工作人员用喇叭敲3次头?车站相关人员称是误会,警方:目前已经定为刑事案件

2021-09-03 00:48:49 作者: 四川一男子询

法律条例:

这名光头工作人员的行为或涉嫌故意伤害罪、抢夺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如果经鉴定,张先生的伤势达轻伤及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张先生的手机价值500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张先生的手机价值5000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直接私信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来源:宾宾新闻

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