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文锦)为维护住房租赁交易秩序,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西安市住建局将西安市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信息公告如下:
西安市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企业信息(按监管协议备案时间排序,截止2021年8月30日)
提醒广大市民,为防范租赁交易资金风险,房东(房屋产权人)在委托租赁企业出租房屋时,应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核查企业信息,选择已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企业;房客(次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应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并选择接受资金监管,将租金和押金转入由企业在监管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