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宿迁泗县一女子在家割腕自残,家人拨打了120。
因女子意识清醒,可自行行走,急救医生就未搀扶。不料,却因此遭到女子丈夫高某及朋友王某辱骂殴打。
是的,你没看错。
暴打医生原因,就是因为医生没有搀扶患者。医生没搀扶患者你就生气,你倆自己不搀扶又怎么说?
饿狼不仅是传说,也在现实中。这样的人,说是披着人皮的狼,一点都不过分。
据了解,两人当晚都喝了不少酒。最终高某被行拘12日,罚款500元;王某行拘15日,罚款500元。
醉酒伤医事件是急救人员伤口永远的痛。一直都有,从未间断。对此,不想再说一些什么谴责追责之类的苍白之词,只想谈几点看法:
一、醉酒驾驶入刑,醉酒伤医何时才能入刑?
这次宿迁两名借酒耍疯辱医伤医者,仅仅行拘几天,罚款五百了事。不痛不痒的处罚,对于有些人可能有一些威慑力,但对于某些垃圾人而言,如同挠痒痒。
试想一下,如果醉驾不入刑,治理效果能有现在这么立竿见影吗?
有些人必须让他痛,才能感到怕。
实际上,醉酒者伤医的事件并不比酒驾少。大家都知道酒驾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风险因素,所以我国对此行为的处罚已经上升到刑法的高度。尽管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但是法律的震慑力足以让许多人保持警惕。实践证明,加大酒驾处罚力度后,酒驾率也大幅度降低。
急救医护人员出诊执行的是治病救人的特殊任务。他们在执行任务时,无论从平常人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工作的特殊性来看,医护人身权利都应得到保护。醉酒伤医,表面看起来伤的是一名个人,其实伤的是成百上千的医护人员。医护是用心在给病人救治的,伤了他们的心,还怎么救治病人?对恶的纵容和无底线包容,是对善良的最大践踏,贻患无穷。也正是基于此,国家层面多次强调伤医零容忍。
既然提出暴力伤医零容忍,那么就应该划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任何人都绝不允许伤害正在救死扶伤的执业医护人员。因为这事关他人的生命健康。
谁突破这条底线,谁就必须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一点,法律必须高高举起,要区别普通伤医和急救时伤医的场景情境,有必要将特定场境下的伤医与袭警同等性质对待。只看性质,不看结果!
去年初,两高一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醉酒者对民警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而要综合考虑行为手段、方式以及对职务的影响程度。对于袭警犯罪,从严把握从宽幅度。
而只有确保急救医护人员的执业安全,才有可能保障被救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从这个角度而言,暴力伤害急救医护人员,有从重从严等同袭警处理的法理基础。
实际上,有些地方,就是这样最大,对酒后伤医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2018年1月18日,浙江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一名医生在工作时被人打伤。当地警方就毫不客气的对伤医者骆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可见,伤害工作中的医护人员,虽然法律没有像袭警那样定个“袭医罪”,但对伤害特点场景下的医护人员,仍然是可以“寻衅滋事罪”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伤医入刑,法律上并没有问题,问题是执法者的态度。
二、医院要采取积极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醉酒者对急救医护人员的伤害。
急诊医护人员面临着醉酒者袭击的潜在隐患,既要做好对病人的救治和对患者家属的沟通,又要保护好自身不被侵犯,就像踩平衡木,稍有不慎便会滑倒伤到。
如何让医护人员在全神贯注的救治病人的同时,时刻提防不被醉酒者伤害,需要医院防范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