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在我们看来就是“剑指”现实中存在的一些违背农民意愿的乱,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合村并镇等,必须要自愿。参与的农民,在获得新房的同时,要自愿放弃老宅基地。这不仅仅是保护农民的宅基地,更是保护农村房屋,因为房子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三、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现在很多子女进城落户,但是父母依然留在农村的现象。这就存在城市户口的子女也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权利,但是这些城市人口又基本不会到农村生产生活,所以就会导致宅基地长期闲置,房屋空置浪费。新规明确“村民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就是要解决这种问题,不仅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还能妥善推动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居住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月1日起新版《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了,这意味着从9月起,农村房屋的继承、修建、闲置等也要按照“新规”实行: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宅基地无法继承,农民继承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农村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二、农村房屋不能倒塌、损坏或者空置时间超过2年,否则村集体按照规定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三、城市户籍子女虽然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但是按照规定,继承人仍然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不过,符合非农转农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申请新建住房活动;
四、新规明确,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综上所述,当前时期国家针对农村土地、房屋、耕地等作出的新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农村宅基地以及房屋的合法权益保障。除此之外,我们也看到,从2015年以来,国家更针对农业农村问题,提出了“振兴乡村”、“建设新农村”、“提振农村产业发展”等战略,这一系列动作均体现了国家实现城市农村均衡发展的长远规划。
凡此种种,未来农村的发展会越来越好,城乡二元机构壁垒也会彻底消除。因此,在农村拥有合法产权的宅基地和房屋,绝对称得上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尤其是农村的新鲜空气和干净的水源,更是城市无法比的。如果你已经继承或者在农村有房屋一定要想方设法保护好。
来源:楼市新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