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场同性恋人引发的伦理悲剧

2021-09-05 01:23:58 作者: 北京一场同性

相约自杀?还是情杀?

2010年北京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死者是一位女大学生,杀人者则是她的闺蜜。

在所有人眼中,段晓宇是一个很爽朗的女性,喜欢画画、擅长素描,还精通电脑,同学们有什么小麻烦,都会找她。谈起段晓宇杀人,同学们并不是特别意外。因为她有两张不同的面孔。

段晓宇,北京市海淀区人,可能是单亲家庭的缘故,她穿着打扮都偏于中性,更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然而在爽朗性格的面孔下,她还有自残倾向,她的左边胳膊上有一些小刀刮伤的口子。

她也消极、悲观的一面隐藏了起来。

2008年考上了北京某大学,作为一个女生却选择了机电系。她跟其余人一样,参加了社团,段晓宇加入了一个环境保护与发现协会,认识了工业工程的邱瑞(化名),两人性格都外向、开朗,一见如故,经常都会一起回收垃圾。

在同学眼中,两人关系非常好,上课的时候坐在一起,下课也经常会一起待在宿舍,两人就这样成为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大二段晓宇申请了转系,转入了工程系跟邱瑞同一个班,同学们都知道,段晓宇会转系,主要是因为邱瑞。亲密的闺蜜关系在学校里面也常见,同学都没有发现两人有什么异常。

2010年1月2日,段晓宇和邱瑞一起去了酒店,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早上七点多,段晓宇投案自首。

段晓宇的人际关系都在学校,警方以学校作为一个突破口,从一些同学口中,得出了两种不同作案动机。

一、情杀

根据某同学所说,段晓宇和邱瑞有女同倾向,但是段晓宇有男友,就在案发前一天段晓宇见到了男友,但也碰到了邱瑞,两人发生了争吵,随后,就相约去宾馆解决这个问题。

二、相约自杀

根据另外一位知情人透露,在案发当中,段晓宇曾说过她要跟邱瑞一起相约自杀。

段晓宇投案自首之后,也供述为相约自杀。

段晓宇说两人看起来很开朗,但其实都悲观,经常都会谈一些很消极的话题,2009年12月28日下午,两人聊天时,邱瑞说怕通不过考试,感觉怎么努力都没用,活着没什么意思,两人就约定自杀。

1月2日凌晨,两人来到了一家酒店,段晓宇先采取掐脖子,但邱瑞感觉太痛苦,就没有继续实施下去,随后又段晓宇准备了一把尖刀切割了邱瑞数刀,造成邱瑞左侧颈总动脉、颈总静脉破裂,致急失血性休克死亡。

警方提取了2009年12月28日至2009年楚12月30日段晓宇何邱瑞的聊天记录。其中就提到了作案方法——刺伤颈部,以下为部分聊天:

段: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可是因爱杀人,以后这一切都与我们无关了。

邱:我只想自私这么一次,我想和你私奔,可是我们没有钱。

……

邱:我把我的人生送给你。

段:谢谢,我收下了。

法庭经审理,最终采纳了悲观厌世相约自杀的说法,但“受托杀人”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段晓宇作案之后,主动投案自杀,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构成自首。

按照《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院认为,段晓宇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她属于自首、“受托杀人”,并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决定对段晓宇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59万余元。

无期徒刑并非关押终身,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两年以上,可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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