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15,2015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030元/月
随着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深圳人社局明确将社保费的缴费标准上调,基中失业保险保费上调为每月1624元,生育保险费调整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下线上调为最低工资,即每月2030元,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比2014年的标准16.5元/小时增长了2元。新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030元/月
1月29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统一发布消息称,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8.5元/小时。
1月29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统一发布消息称,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8.5元/小时。新标准3月1日起实施。
近四年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作了调整,分别为2011年1320元/月、2012年1500元/月、2013年1600元/月、2014年1808元以及今年调整的2030元/月,四年共涨了710元。
社保费缴费标准随之上调
失业保险保费上调为1624元/月
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多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随之提高,同时失业保险金也上调到1624元/月。根据相关标准,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最低工资的3%,按照新标准需缴费60.9元/月,其中用人单位缴40.6元,职工缴20.3元。失业保险金也上调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每月1624元。
生育保费缴费下限调至2030元/月
深圳市社保局发出关于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缴纳问题的通告,确定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新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3月开始征收,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的“上线”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下线”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