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告贷规则是什么?以下是小编收拾的最新相关材料供您参阅。
2018北京公积金告贷新方针:
一、告贷条件
告贷请求人请求告贷时,应契合如下条件:
1、告贷请求人请求告贷时应接连缴存住宅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况;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从前缴存过住宅公积金。
2、告贷请求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历;请求告贷付出所购住宅的房款。
3、告贷请求人(含一起请求人,下同)名下无住宅告贷记载(包含商业性住宅告贷、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告贷)且在本市无住宅的,按首套房告贷方针处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景象,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告贷方针处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宅的,不予告贷。告贷请求人适用告贷方针见下表:
二、施行差别化告贷方针
1、实施告贷额度与告贷请求人住宅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行1整年的,按1整年核算,最高可贷120万。如告贷请求人为已婚的,核算告贷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核算。
2、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施差别化告贷额度
告贷请求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向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宅,最高告贷额度可上浮20万元;关于不属于前一种状况,但告贷请求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宅,最高告贷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状况的,购买首套住宅,最高告贷额度为120万。契合第二套房告贷方针要求的,最高告贷额度为60万元。
3、调整首付款份额
购买经济适用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20%;
购买共有产权等方针性住宅的首套住宅,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0%;
购买方针性住宅之外的首套一般自住宅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5%;
购买方针性住宅之外的首套非一般自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40%;
购买一般自住宅且为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60%;
购买非一般自住宅且为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80%。
三、调整告贷年限、还款额度和担保方法
1、调整告贷年限
告贷请求人的告贷期限最长能够核算到告贷请求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越65周岁。如告贷请求人为已婚的,告贷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核算。
2、调整月还款额
在确保告贷请求人根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核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越告贷请求人月收入60%的规范,确认告贷金额和告贷期限。
3、调整担保方法
为防备告贷风险,对购买新建产品住宅请求告贷的,受托处理住宅公积金告贷的银行,如对该项目也供给个人购房告贷,并与开发企业签定了阶段性担保协议,应和谐开发企业向个人购房运用住宅公积金告贷供给与商业性住宅告贷平等的阶段性担保;受托银行未与开发企业签定阶段性担保协议,由北京市住宅告贷担保中心供给阶段性担保。对购买二手住宅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应选用典当担保方法,完结典当挂号后发放告贷。
四、进一步简化告贷请求材料
1、需提交的告贷请求材料
告贷请求人请求告贷,需提交个人身份材料、购房材料、二手房卖方材料,详细材料品种及数量见附件。北京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处理中心)告贷经办部分留存购房合同原件(不方便供给原件的,供给复印件)、《异地告贷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运用证明》原件。告贷请求材料经核验后,告贷经办部分应及时留存电子印象档案,供事务处理过程中调取运用。
2、审阅材料留存
审阅通往后,告贷请求人与处理中心签定告贷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告贷请求人、受托处理告贷的银行和处理中心各留存一份。
3、还款状况改变
告贷人在处理还款类事务及改变扣款账户时,可根据需求至处理中心部属住宅公积金告贷中心及市郊处理部就近处理。在受理告贷改变类事务时,告贷经办部分对告贷人按要求供给的事务处理材料及时留存电子印象档案,不再向告贷人收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