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二胎政策_浙江省办理二胎准生证的流程

2021-01-10 18:00:32 作者: 2017年浙

  2017年浙江二胎方针_浙江省处理二胎准生证的流程  在浙江生二胎有哪些相关的方针,处理二胎有哪些方针有哪些条件。以下是网为我们收拾的关于2017年浙江二胎方针,给我们作为参阅,欢迎阅览!

  2017年浙江二胎方针

  2017年1月14日浙江省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正《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的决议。

  修正后的《法令》清晰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依照法令规则生育,但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介绍、参加不合法判定胎儿性别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

  第十七条 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八条 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夫妻,经同意,能够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判定安排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作力的,或许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作力,夫妻经过产前诊断和挑选能够再生育的;

  (五)其他能够再生育的景象。

  前款第五项详细景象,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分提出,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

  因子女逝世无子女或许只要一个子女的,能够依照本法令第十七条规则自主安排生育。

  2017年1月14日浙江省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正《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的决议。

  修正后的《法令》清晰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依照法令规则生育,但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介绍、参加不合法判定胎儿性别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

  第十七条 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八条 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夫妻,经同意,能够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判定安排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作力的,或许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作力,夫妻经过产前诊断和挑选能够再生育的;

  (五)其他能够再生育的景象。

  前款第五项详细景象,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分提出,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

  因子女逝世无子女或许只要一个子女的,能够依照本法令第十七条规则自主安排生育。

  浙江省处理二胎准生证的流程

  1、契合条件的夫妻向两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收取《请求再生育表》;

  2、经生育办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阅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同意;

  3、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应当在收到《请求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议;同意的,发给二孩生育证明,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阐明理由。

  能够生育二胎的条件

  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同意,能够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两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两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集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安排员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两边与企业树立劳作联系一年以上的在外;

  (三)两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两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爸爸妈妈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奉养女方爸爸妈妈,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两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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