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陆续出台电单车严管措施 非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有待完善

2020-12-02 10:29:44 作者: 深圳陆续出台

  龙华宝安试行

  电单车备案

  道路的硬件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在先行示范的深圳,电单车的管理模式也要先试先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车、路等交通要素也增长迅猛。由于便捷灵活的特点,截至2020年7月,深圳全市电动二轮车保有量已超350万辆。然而深圳90%的通行道路缺少非机动车道,市场销售的电动二轮车95%以上超标,使得电动二轮车呈摩托化、散漫化发展趋势。

  为此,自今年4月起,深圳以宝安、龙华为首个试点,推行电单车“备案制”,用一张绑定个人身份的铁牌,把电单车和车主有效管起来。

  然而,电单车上了牌,然后能否像管理机动车一样,管理电单车?今年11月起,交警部门首次对电动车开展非现场抓拍和远程执法,首日即抓拍电动车违法123宗。这标志着,备案车牌正在渐渐成为电动车管理的有力抓手。

  非机动车

  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有待完善

  在法律法规方面,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已经于2019年11月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单车酒驾、闯红灯等有了相关规定,但细节却仍不完善。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劲松律师表示,对于涉非机动车事故中常见的的“人性化”执法,王劲松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考虑到交通事故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弱势群体造成伤害,交警在判定责任时,往往会对机动车驾驶员判定部分责任。现如今,“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存在明显过错的,交警将依据‘谁犯错,谁担责’原则,该怎么认定就怎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