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树东,通化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对疫情防控局势知道缺乏,日常作业布置查看不及时,实行领导职责不到位,形成作业被迫。市纪委给予王树东党内正告处置。
2.程炜华,通化市疾控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应对突发疫情预备缺乏,职责分工不清,功率不高,实行疾控作业职责不到位。市纪委给予程炜华吊销党内职务处置。
3.谢立杰,通化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作为分担领导,对交通运输办理部门履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业要求不到位问题失管失算。市纪委给予谢立杰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4.何文生,通化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其分担的东昌区分局履行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业不力问题失管失算。市纪委给予何文生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5.肖旭,通化市商场监督办理局东昌区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履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不严不细,实行商场监督办理作业职责不到位,严峻渎职失责。市纪委给予肖旭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
6.张念松,通化市商场监督办理局东昌区分局副局长。履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业要求不力,敏锐性不强,反响缓慢,作业严峻渎职失责。市纪委给予张念松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置。
7.吴昌伟,东昌区委副书记。抓包保的新站大街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业不常常、不深化,对要点作业和要点环节催促辅导不到位。市纪委给予吴昌伟党内正告处置。
8.王丽华,东昌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作为分担卫健作业的领导,对东昌区疫情防控局势研判缺乏、监督辅导不力。市纪委给予王丽华党内正告处置。
9.苏玉鹏,东昌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未仔细实行作业职责,对疫情防控作业统筹和谐不到位,作业缓慢松懈,疫情防控排查作业履行不力。东昌区委对其作出革职处理,东昌区纪委给予苏玉鹏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10.于巍,东昌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实行作业职责不到位,常态化疫情防控排查作业不严不细,对分担作业调度督导不及时。东昌区纪委给予于巍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11.包飞,东昌区新站街党工委书记。履行疫情防控属地办理职责不力,对疫情防控重要性、严峻性知道缺乏,思维麻木、履职不力,疫情排查管控不到位。东昌区委对其作出革职处理,东昌区纪委给予包飞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12.王英桐,东昌区新站街党工委副书记、大街办事处主任。履行疫情防控属地办理职责不力,排查管控不到位,作业缓慢,交流和谐不及时。东昌区纪委给予王英桐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13.刁卓,东昌区新站大街办事处副主任。履行疫情防控属地办理职责不力,排查管控不力,作业不严不细。东昌区纪委给予刁卓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14.程路君,东昌区新站大街靖宇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履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业要求不力,网格化办理有缝隙,排查管控不到位,严峻渎职失责。东昌区纪委给予程路君吊销党内职务处置,主张免除其社区主任职务。
当时,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在要害阶段,局势非常严峻,有必要高度注重、精准到位、上下贯穿、一抓到底。全市各级党安排和广阔党员干部要实在把思维和举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作业的重要讲话精力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议计划布置和省委、市委作业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业作为当时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要从以上问题中罗致经验、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决履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提出的“坚定信心、风雨同舟、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十六字政策和省委“一精准三保证”要求,厚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分散、谨防输出”各项作业,坚持公民至上、生命至上,实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的公民战争。广阔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一马当先、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证疫情防控各项作业布置高质高效履行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证履行、促进完善展开效果,科学精准审慎保险展开监督,做到疫情防控作业展开到哪里,监督查看就跟进到哪里。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履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决议计划布置不力,敷衍了事、招摇撞骗、两面三刀的行为;不担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推诿扯皮、消沉应对的行为;擅离职守、临阵畏缩、贻误战机的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供给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