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LOF)基金代码161039,基金全称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出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LOF),建立日期二零一八年05月31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址--,运作办法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二级分类指数型,基金规划1.16亿元,基金总比例0.772亿份,上市流转比例0.772亿份,基金办理人富国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司理徐幼华 方旻,代销组织银行(共5家),代销组织证券(共19家)。
基金出资方针: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中证1000指数进行有用盯梢的基础上,经过数量化的办法进行活跃的指数组合办理与危险操控,力求完成逾越方针指数的出资收益,追求基金财物的长时间增值。
基金出资规模:本基金出资于具有杰出流动性的金融东西,包含中证10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化债券、可交换债券、别离买卖可转债、央行收据、中期收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财物支撑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含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告诉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东西(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答应基金出资的其他金融东西(但须契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组织今后答应基金出资其他种类,基金办理人在实行恰当程序后,能够将其归入出资规模。
危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危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商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收益分配办法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盈利再出资。挂号在挂号结算体系基金比例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比例的持有人可挑选现金盈利或将现金盈利主动转为基金比例进行再出资;若出资者不挑选,本基金默许的收益分配办法是现金分红;挂号在证券挂号体系基金比例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比例,只能挑选现金分红的办法,详细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从深圳证券买卖所及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比例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比例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比例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比例享有平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比例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比例享有平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则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好,且对基金比例持有人利益无本质晦气影响的前提下,基金办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依照监管部门要求实行恰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举行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但应于改变施行日前在指定前言布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到时基金办理人发布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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