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于二零一九年1月1日起实施,二零一八年十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二零一八年十月1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31日,先将薪酬薪水所得根本减除费用规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核算交税,不实施专项附加扣除。
二零一八年十月薪酬前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旧)
级数 | 全月应交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越1500元的 | 3% | 0 |
2 | 超越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越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越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越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越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越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