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公安局长收受贿赂成黑伞

2021-03-29 10:23:57 作者: 三任公安局长

作恶30年的“黑老大” 为何一直逍遥法外?

证据表明,在30年时间内,黄鸿发涉黑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多达58起,涉嫌20项罪名,造成了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的严重社会危害。

公然作恶30年的黑恶之徒,为何能一直逍遥法外呢?

专案组发现,从2006年至2010年,担任昌江县公安局局长的王雄进一直为黄鸿发的地下赌场暗中撑腰。

王雄进先后14次收受黄鸿发的好处费共计522万元, 这些受贿所得又被他放贷给黄鸿发不断赚取利息。

黑恶与权力的交易链条一旦形成,往往会一环接一环,一个接一个,利益输送不停,黑恶膨胀不止。

2009年,黄鸿发指使同伙持刀行凶、致人死亡,同命相连的王雄进安排下属篡改讯问笔录,帮助黄鸿发脱罪。

2010 年至 2016 年期间,麦宏章接替王雄进担任昌江县公安局局长职务,黄鸿发继续向麦宏章行贿,依旧藏身“保护伞”之下,他的赌场也因此成为了铁打的“黑窝点”。

尝到了腐蚀勾结权力的甜头,黄鸿发不断将黑手伸向昌江县的部分党政机关,安插亲信、造“伞”养“伞”,甚至帮人花钱买官。

2011 年 4 月,黄鸿发出资15 万元帮助王忠东由一名基层派出所所长升职为昌江县公安局副局长。此后,王忠东手中的权力成为了黄鸿发的“安全带”,黄鸿发开设的赌场、经营的 KTV、宾馆、酒吧存在的违法行为,全都不予打击。

“黑老大”被执行死刑

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黄鸿发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了彻查,立案审查调查109人,移交司法机关26人。

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鸿发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7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昌江县对黄鸿发执行死刑。

2021年,扫黑除恶继续严打,这四类人好日子到头了

2021年是我国脱贫致富很关键的一年,农村的发展不仅离不开大家共同的付出,在农村迅速发展同时,必然涉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最明显的是,近年来扫黑除恶不断治理外,其中这四类人好日子到头了。

大家最为熟悉的选举,每一届村干部都是通过村民投票选定的,但前提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这三公,但依然存在这种情况,有些地方在选举时候存在拉票现象,为谋取好处利用阴险手段让本该选上的人选不上,不作为的人被选上村干部,因此面对这样情况,相关部门开始严查了,2021年这些人的好日子到头了。

这些年农村的改变大家有目共睹,但黑势力一直都存在着,凭借着自身的社会背景,长期欺压农民,这样一来,不仅损害农民朋友的利益,而且很多村干部视而不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损害自己利益,任由他们胡作非为,包容得毫无底线,甚至不愿意正面解决问题,

第一:谎报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的村干部

农村发展离不开农村每个人,更离不开带头人,而这些带头人基本上都是村干部,很多村干部为谋取更多利益,私自随意更改或谎报村里的数据,例如,不少符合低保要求的农民朋友却总办不了低保,原本属于农民的补贴,但凭借自己的权利,既不申报也不通知农民,中饱私囊,将农民补贴转移到自己名下,这种行为十分不仁义。

第二,受过刑罚、有不良记录的村干部

如今农村选举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被选上的村干部并没有人去审查他们的底细,比如:是否有前科,个人品德是否端正,是否曾经受过牢狱之灾等等,出狱后靠自己强大的人际关系选上村干部,大家都不愿意得罪,明明知道却不敢说,更没有人再去调查他们的背景,这类人为干部不仅会妨碍农村发展,而且很有可能带大家走歪路。

第三,与外界合谋,私自变卖村里财产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发展建设,农村的变化大家有目共睹,不仅交通便利,而且大部分农民朋友都过上好日子,2021又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重点还是农村规划,村干部知道本村规划后,私自将规划告诉他人,从中获利,合谋变卖农村集体财产,既不公开,也不让村农知晓,这一行为实在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