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编制
(一)2021年起,合并本科***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公布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按照***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公布,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科目。
(二)在鄂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院校招生计划按选考科目要求分别具体编制到本校各专业组及组内各专业。在鄂招生的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三)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班、面向***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可参照执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2021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类分为艺术本科批(含艺术本科A、艺术本科B)、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类分为体育本科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各类别批次已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集中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其中:本专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和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均安排在第1次集中填报志愿,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在第2次集中填报志愿。本专科提前批、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各安排1次征集志愿,本科普通批安排不超过2次征集志愿。志愿填报和征集志愿时间另行公布。
(一)本科段招生
本科段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6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1.本科提前批
(1)批次对象
包括军队、公安、飞行技术等需体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的专业;部分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普通类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提前批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志愿。
(3)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安排在单设志愿栏填报的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依高校提供的投档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
强基计划、保送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相关规定,在本科提前批投档之前办理。
2.本科普通批
(1)批次对象
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班、面向***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志愿栏内混合填报,按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录取。
本科普通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合格的入围考生方可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