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河南省发改委相继发文,明令禁止“开口费”等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然而,近日河南禹州多位群众反映,所在小区的开发商都在收取“天然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价格每户六千至七千元不等。而当地燃气公司明确声明不收取开口费。
群众就此向禹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却被市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互相推诿,不予受理。禹州有关部门为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笔动辄每家数千元的所谓开口费,都收给了谁?又用在哪里?
开发商强收数千元“开口费”
业主不交钱就不给钥匙
据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介绍,禹州市总人口130万,是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市。
在禹州市中心地带有一个名为“城上城三期”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最近,该小区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买房时与开发商签署合同约定,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配建标准、完成室内燃气管道铺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明确交付时燃气暖气的使用条件
今年房屋整体已经完工。业主们准备装修时却被开发商告知,必须缴纳每户7000元的“暖气开口费”和“天然气开口费”,否则不给钥匙、不能装修。
整个小区有500多户居民,每户都被要求缴纳这笔费用。业主王女士表示,开发商称是市政府、住建局要求的,“他们打着市政府的旗号,收我们业主的钱。”
另外,在业主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标明燃气、暖气建设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而且记者在现场探访中发现,小区内的燃气、暖气管道早已建好,并不需要“再次开口”。一位业主称自己着急装修,只能交钱。
△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明确燃气、暖气建设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上述情况并非个例,在禹州的鸿基雅苑小区,同样存在“不交开口费就不给钥匙”的问题。业主黄先生不得已也交了7000多元。
当地燃气公司否认收取开口费
官方三令五申禁收此类不合理收费
购房合同上明明有规定,为什么还要收取燃气工程开口费?
记者拨打了禹州市天源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不收“燃气开口费”,唯一收取的是和开发商在建房时约定好的工时材料费,这和业主无关,“这部分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不能再问业主要。”
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
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等,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 《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部分内容,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2019年8月,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再次强调按照中央文件执行,要求各地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河南省燃气工程安装市场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再次强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特别强调了取消供气环节、供暖环节的不合理收费,不得以开口费、开户费、并网费等名义收取已经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