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名幼师让幼儿闻脚这个事情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而就在近日,同样都是在幼儿园里面,又出现了多名教师殴打幼儿的事情,这件事具体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现在老师虐待学生事件越来越多了呢?对此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分享相关资讯吧。
多名教师殴打幼儿被园方辞退
4月14日,浙江杭州。有家长反映西湖区凯乐幼儿园多教师殴打幼儿,孩子口述和视频显示有脚踹、击打头部、扇耳光等行为。园方回应涉事老师暂时停职,已请心理疏导师介入。
教师殴打幼儿违反了什么法律
1、幼师虐待幼儿违法。
2、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职责,“针对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判处罚金,而且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4、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为什么现在老师虐待幼儿事件频繁出现
第一,劳资矛盾冲突。
虐童的人并非幼儿园的管理者,而是幼儿园的老师和保教人员。管理者是老板,老师和保教人员都是打工者。
公立幼儿园的老师相对会比较收敛,而很多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不高,收入低、工作强度大,她们需要一个宣泄口,这个时候就面向了孩子们。
据了解,私立幼儿园很多老师的工资只有两三千,好一点的能到4500元以上。公立幼儿园没有编制的老师收入也不高。
第二,幼儿园对老师提出的要求不恰当。
现在的幼儿园都有“一日生活常规”。
比如规定孩子9点必须上厕所,不想去的也必须去,之后想去的又不能随便去;
比如午睡时间是规定的,不想睡的孩子也必须老实躺着;
还有很多其他规定,诸如不能随便脱衣服、不能讲小话、不能乱跑、吃饭不能说话、不能趴地上等等。
我们的幼儿园倡导“排排坐,吃果果”的教育模式,很多在家里自由生长的孩子根本接受不了,老师和孩子之间会形成矛盾。
第三,我们的教育观和教育方法都是很落后的。
老师的业务能力差,幼儿园对老师提的要求也是不恰当的,最后导致体罚孩子,甚至虐待孩子的结果。
目前,国外已经有一些更先进的教育方式,有些已经影响了中国的学前教育。
比如蒙台梭利认为,儿童是一个巨大的秘密,我们现在还不了解儿童。蒙台梭利倡导老师是指导者、看护者,强调孩子是主体,老师是次要的;孩子在幼儿园工作,有很多教具,孩子自己工作,老师进行看护,有问题才会介入。
美国流行一种个性化教育模式,孩子在幼儿园自主玩耍,进行不同的项目,老师及时对孩子进行评价,引导他们进入下一个项目。
这是文化之间的差异,是国与国之间的差异。学校实际上是在克隆政府,中小学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