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美食博主是非常受欢迎的,而有些美食博主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关注甚至会博眼球吃一些稀奇古怪的食品或者是国家明令保护的动物!近日就有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海南警方近日通报,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已对日前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刑事拘留。
据悉,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烹饪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该微博博主为邹某壮,系厨师兼美食博主。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一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随后邹某壮将法螺放入盘中烹饪食用,将过程录制视频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
2021年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入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据了解,“法螺”,已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法螺也是珊瑚的“保护神”。
把国家保护动物端上餐桌,吃不了兜着走!
近日,乐清三名嫌疑人因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鲎(hòu)端上餐桌而被当地警方刑拘。
4月19日中午11时许,乐清市公安局清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买了一只疑似鲎的动物,准备食用。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但是没有发现报警人所说的情况。出警民警随即调取周边的监控查看,发现一名白衣男子拿着一只黑褐色的海洋生物走进一家饭店。民警找到了该饭店老板询问,饭店老板说男子是他的朋友王某,“他买了一个比较稀有的海鲜,因为个头比较大,借我店里的锅用。”
在王某烹制的过程中,老板拍照发了朋友圈,随后有人指出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中华鲎,“我当时慌了,我就连忙告诉王某,但是他不以为然,还把煮熟的鲎拿回家吃。”
民警赶到王某住处抓获了王某以及他的朋友金某。原来,王某和金某因好吃成了朋友,还组建了名为“吃好吃的群”的微信群。当天中午正是群友们聚餐之时,王某和金某负责采购菜品。“我们在菜场买菜的时候,看到有人卖鲎,出于猎奇的心理就买回来尝尝鲜。”王某说。根据两人的交代,派出所民警抓获了菜场摊主吴某(化姓),其常年从事海鲜贩卖生意,也知道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怀着侥幸心理进行售卖。
目前,王某、金某、吴某三名男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乐清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吃了哪些动物会被抓起来
1.《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如野猪、竹鼠、穿山甲、狍子、麻雀、斑鸠、野鸡、野鸭、大雁等野生动物。
2. 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如养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鱼等。
3. 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使不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也不可以食用,如野生蝎子、蜈蚣、蝗虫、蝙蝠等。
此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类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