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企业复工时间 不早于2月9日24时

2021-08-19 03:46:32 作者: 2020河北

  2020河北企业复工时间 不早于2月9日24时

  河北省:不早于2月9日24时

  具体内容:

  1月3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强化建筑工地开复工、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为确保河北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开复工管理,严控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省所有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建筑工地开复工应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不得擅自开复工。

  通知还要求,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复工前后,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加强内部查验和防护管理,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强化建筑工地防控措施,要按照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建筑企业与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严格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年2月9日24时前,全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案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开放门店,暂停举办人员聚集的各类促销活动。待疫情稳定后报经属地主管部门同意后,再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