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种新冠疫苗影响出行吗

2021-08-04 16:21:08 作者: 未接种新冠疫

近日有多地发布最新通知没有接种新冠疫苗将要影响政策出行,这也让很多还没接种疫苗的网友很关心未接种新冠疫苗影响出行吗,未接种疫苗限制出行合法吗,未接种疫苗还有哪些影响,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未接种新冠疫苗影响出行吗

多地通告:未接种新冠疫苗或影响出行

最近几天,全国多地发布紧急通知,7 月中旬开始,未接种新冠疫苗可能将影响正常出行。

据微信公众号「大美北流」7 月 13 日消息,广西玉林北流市将从 7 月 15 日起,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从 8 月 1 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场所。

同时,为了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北流市在通知中还提到,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需要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将暂缓入学。

而据微信公众号「定南发布」 7 月 11 日消息,江西赣州定南县将从 7 月 15 日起,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药店、火车站、商场超市等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而从 7 月 26 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国(境)外返县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另据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各地通报不完全梳理发现,近一周以来,江西抚州崇仁县、浙江宁波宁海县、福建晋江市、四川万源、湖南株洲等十地通告未接种疫苗影响出行;此外,广西、安徽4地未接种疫苗办理入学将受影响,河南部分地区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

未接种疫苗限制出行合法吗

据陕西“韩城发布”消息,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的通告。其中提出,对显示没有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原则上不能进入(持有医疗机构或接种单位出具的接种禁忌证明人员除外;近期接种过第一剂次,第二剂次接种时间未到人员除外)公共场所,并提醒其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当下,国外疫情较为严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就在近日,陕西省紫阳县检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正是如此,韩城作出了未打新冠疫苗不能进入公共场所的规定。不仅是韩城,四川高县、江西崇仁县、浙江宁海县、江西井冈山、浙江青田县等地,都出台了未打新冠疫苗不能进入公共场所的类似规定。

疫情接种,于人于己都有好处。要最终控制疫情,接种疫苗才是最有效的防治手段,所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是防疫的重点工作。但正如国家卫健委要求,疫苗接种工作要坚持“应接尽接”和自愿原则相结合。疫苗接种既要“应接尽接”,但也要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韩城等多地作出未打新冠疫苗不能进入公共场所的规定,有违疫情接种的自愿原则,无异于强行要求接种疫苗。此前还有地方将疫苗接种情况与学生升学毕业、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有的地方为提升企业接种进度,动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这些做法都逾越了权力边界。

疫苗接种固然好,但也有一些人因为身体原因并不适宜接种疫苗,这些人还要有医疗机构或接种单位出具的接种禁忌证明才能进入公共场所,也给这些人增加了麻烦。疫苗接种后,也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并不等于“免疫”,没有接种疫苗,同样不能等同于潜在的病毒携带者,要做好疫情防控,通过查体温等,就能达到目的,现在禁止未打新冠疫苗者进入公共场所,系涉嫌对未打新冠疫苗者的排斥甚至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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