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犯了哪些大案

2021-08-31 14:49:46 作者: 孙小果犯了哪

孙小果案件早已经告一段落,随着《扫黑风暴》的热播,孙小果事件再次被大家所讨论,在电视中孙小果已经让人恨得咬牙切齿,而现实中他犯的罪还要严重的多,那么孙小果犯了哪些大案?孙小果案有多深?孙小果被揪真实原因是什么?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孙小果犯了哪些大案

1、恶行累累

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

1994年10月28日,孙小果被收审,1995年4月4日被批准逮捕,1995年6月则被取保候审,受到审判之后,未被收监执刑(且未发现任何完整的合法手续;只是办案警官在盘龙区看守所看见一张1997年3月27日办的保外就医手续)。

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2年。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6月1日,在昆明茶苑楼宾馆906房间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张某某反抗,当众强奸了张某某。6月5日,孙小果在茶苑宾馆906房间,强奸了女学生波某某。

6月17日晚,在兴绍饭店301房间,孙小果欲强奸幼女张某,张不从,孙小果指使崔凯、冉智对张毒打威胁,并强行留张在房内不准回家。

1997年7月,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事发后,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发现,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警方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他母亲说: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7年8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

1997年11月7日21时许,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

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

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2、判处死刑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调整,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3、“复活记”

2008年10月27日,孙小果以申请人身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国家专利。该专利于2009年5月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被公开。

2009年1月,孙小果由云南省第一监狱转到省二监服刑,其中专利申请在省一监上报,获批认定时本人已转到了省二监服刑。

2009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孙小果,在其母孙鹤予(孙学梅)、继父李桥忠的运作下开始向法院申请减刑。

2010年4月,孙小果的减刑申请获得了法院的裁定核准后出狱。据了解,孙小果的大部分减刑是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完成,最后在省二监孙小果共减刑两年八个月,其中媒体广泛关注的重大发明专利,实际只减刑1年5个月,另外的1年3个月是根据其平时表现获得的常规减刑。从1997年11月孙小果被刑事拘留,至2010年4月出狱,孙小果实际服刑约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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