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婚姻制度是怎么样的?继承制度又是怎样的?

2020-12-27 20:59:59 作者: 商朝的婚姻制

  对商朝婚姻准则和承继准则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趣前史小编带来具体的文章供我们参阅。

  商朝盛行族外婚,一夫一妻制根本构成。“昏时行礼故曰婚,妇人因夫成故曰姻”。自婚姻准则构成以来,就与政治联婚密不可分。商族开国之主成汤,传闻伊尹长而贤,便派人到他的氏族有侁(音深)氏去请,但有侁氏不许,而伊尹也想归归于商汤,所以,商汤就恳求娶有侁氏的女子成婚,而把伊尹作为媵臣同时嫁到商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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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不光亲近了与有侁氏的联系,还得到伊尹这位能臣。此外,商还经过与有干国联婚,强化了干国(河南濮阳市东北)的政治从属联系。其他臣归于商的各地族氏方国,也都常常自动嫁送女子与殷商结亲,这种结亲方法被称为贡纳,有的是出于政治责任,有的则是自愿。但有的则是迫于王威。如卜辞记载:“呼取女于婪”“呼取郑女子”等。与此同时,商王族女子也要外嫁他族。古代“妇人谓嫁曰归”,如《诗·大雅·大明》有言:“大邦有子,伣(音欠)天之妹,文王厥祥,亲迎于渭。”大邦即殷,商王帝乙将王族少女远嫁周族文王,便是想使用血缘姻亲枢纽维系商周之间的屈服联系。由此编织出由宗亲和姻亲错综复杂的政治金字塔网络。如果说夏朝的政治联婚仍是为了联合强大异血缘诸侯国的话,那么,商时的政治联婚已根本确立了以商族为宗法中心的父权家长制位置。

  为了后代的繁殖,为了边境的稳固,历代王族一向实施的是一夫多妻准则。“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娶妻多少已成为王朝兴衰的标志。凡国力强盛,则“重国广嗣”,娶妻亦多。不只牢靠后代之众办理国家,也可后继不忧,不愁没有接班人。商代的联婚邦国越多,它的根基也就越结实。殷商以武丁娶妻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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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王的后妃准则中,有一个特别的现象,即有的王不止有一个法定的妻子。像仲丁有2位法定爱人,祖丁有3位,武丁有3位。凡法定爱人所生的儿子,都有权承继王位。因而,商朝还没构成严厉的嫡长子承继制,而是“父死子继”合作“兄终弟及”。王位承继制,凡兄弟行皆以长幼为序,兄终弟及,幼弟身后,王位应对复归于长兄之子承继。这个准则在中丁时期被打乱,中丁父辈有小甲、大戊、雍己三人为王。中丁为大戊之子,雍己死,按常规王位应由小甲之子承继,但“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然后削弱了商王朝的控制。到小乙时,爽性以幼弟之子继位,故小乙给其子武丁。康丁今后,后妃准则改变为一王一妻制,并实施直接传长子准则。因而,商代王位承继准则虽有兄终弟及现象,但其骨干仍是以传长为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