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诸侯王除了能够自由支配诸侯国大众所交纳的赋税外,他们还具有独立的铸币权、煮盐权、炼铁权等权利,而其时汉朝的诸侯王就靠着这些权利,获取了巨额的财富,“吴有豫章郡宝穴,濞则引起全国亡命者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丰饶”,其时吴王刘濞就使用铸币权、煮盐权取得巨额的财富,所谓“故吴诸侯也,以即山铸钱,富埒皇帝”。
由此,想想看,一个具有如此财务自由权的诸侯王,一旦他们有异心,关于汉皇帝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要挟,究竟有钱,有地,又有大众,又能够自主招兵,他们是肯定有实力硬抗汉中心朝廷的。
综上所述,咱们可知汉初诸侯王权利之大,实力之强,他具有自己的官员,自己的戎行,自己的财务,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大众,完彻底全便是一个缩小版的汉朝,而一旦他们有异心的话,凭借着他们的实力,及彻底独立于汉中心朝廷的财务权、军事权、政治权,他们是有造反的本钱,也有造反的实力。能够说,一旦他们造反,关于汉中心朝廷来说,这肯定会是一个巨大的要挟,略微应对不甚,就会不坚定汉朝的控制。
由上可知,咱们就能够了解刘邦为何要与众臣立下“非刘氏不能为王”的誓词啦!由于诸侯王所能具有的实力真实过于强壮,一旦这个权利沦落到异姓之手,这关于刘姓江山来说肯定会是一个巨大的要挟,一旦刘姓呈现一个过于无能的皇帝,而异姓诸侯王又有异心,那刘姓的全国恐怕就要拱手让于别人了。因而,刘邦与百官定下“非刘姓不为王”的规则,这无疑是为了以防万一,从源头上堵截异姓夺走刘姓全国的时机。
当然,让刘邦肯定想不到的是,刘邦虽根绝了异姓诸侯王造反的或许,但却未能根绝刘姓诸侯王与刘姓皇帝同室操戈的命运,自刘邦开端,具有微弱实力的刘姓诸侯王经常有造反的行为,如吴王刘濞、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等,我想这是刘邦万万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