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待老人的政策是怎么样的?老人犯罪怎么处置?

2021-01-05 10:29:51 作者: 明朝对待老人

  比不孝敬爸爸妈妈的便是优待了,明朝政府规则:假如子女、孙子女优待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的话,就要处死(斩);诬告、辱骂者则也被处死(绞)。

  相同,关于老年人违法状况,大明的规则也很严厉,即除非八十岁以上,基本上是不给予照料的。例如《大明律》规则:

  凡诬告人罪,年在七十以上或十五以下及废疾者,依律结论,例应放逐燎哨口外为民者,仍依律发遣。若年八十以上笃疾有犯应永戍者,以后代发遣,应放逐以下者,免之。也便是假如有人替你,你能够免处惩罚,可是你不可八十岁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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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年七十以上,犯流以下,收赎。八十以上,盗及伤人者,亦收赎。八十九犯死罪,九十事发,得勿论,不在收赎之例。九十以上,虽有死罪,亦不加刑。

  犯死罪,十分赦所不原,而祖爸爸妈妈老无养者,得奏闻,取上裁。

  后边的裁决算上对白叟的照料。假如不是死罪,那么由于家中有老一辈的话,就改为“止杖一百,余罪收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