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的“真民主”是怎么样的?为何大众不配合?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凡开通的组织和人员都标榜民主。100年前,五四运动迸发,其时有两个“先生”成为了旗号性的人物,一个是“德先生”、一个是“赛先生”。排在第一位的“德先生”,便是“民主”的意思。
但民主的实践,是我国自古早已有之的,尽管封建控制是独裁、独裁控制,但并非黑夜沉沉、铁板一块。
比方农人起义的典型人物——李自成,他就很考究“民主”。
《明季北略》第二卷记载了这么一件事,尽管在浩繁的史籍中微乎其微,却有不行疏忽的含义。
“内官降贼者,自宫中出,皆云李贼虽为首,然总有二十余人,俱抗衡不相下。凡事皆众共谋之。”
那时分官方的记载,都把农人军比作“流贼”。李自成带领的农人军占据北京城后,有一些明朝的宦官投降了农人军,他们从宫中出来之后,对本来的搭档和朋友说道,李自成尽管是一个领袖,可是,他们评论问题的时分,总是有二十几个人,常常相互制衡,争论不休,一切的工作都要咱们一起协商。
这样的工作由本来的敌人说出来,可信度是极高的。所以,前史咱们郭沫若先生以为:“这确是很重要的一项史料”,并由此得出结论:“他(李自成)很能纳人善言,并且往常所采纳的仍是民主式的合议制。”
民主加合议,郭沫若对李自成的国家管理架构的点评是很高的。
可是,这个民主却是个“小民主”。他这个“议会”只要二十来个人,底子代表不了整体民众。所以,在这个管理架构下,李自成无法阻止后来施行的对京城士大夫、旧官僚、工商业者,以及一般民众的掳掠和奸污,终究失去了民意,失去了全国。
为什么先进的理念会导致蜕化的成果?
这儿不得不说到“多数人的暴政”。
最早提出“多数人的暴政”的是法国人托克维尔,他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我最挑剔于美国所树立的民主政府的,……在于它具有不行抵抗的力气。” 他将这种以多数人名义行使的无限权利称之为“多数人的暴政”。
李自成的议事组织人数尽管少,但却契合“多数人的暴政”的特征。《明史》记载:“自成欠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他的艰苦朴素,率先垂范,与部下浑然一体的品质,正是一个超卓领导人应当具有的底子素质。可是,民主的风格却让这种品质底子发挥不了效果。
咱们知道,他的部下刘宗敏、牛金星等,都是贪财好色,残暴狭窄之人,刘宗敏还抢了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导致三桂反把。与这样的一伙部下议事,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准则,李自成的亲民爱民理念底子完成不了。这伙人一致同意拷打掳掠抢女性,施行“暴政”,李自成以一己之力,有什么方法?
所以,李自成也是“多数人的暴政”的受害者。
还有一点,他的民主尽管小,却是“真民主”。依据就在“俱抗衡不相下”,这些议事的人是真刀真枪地在争辩,为各自代表的利益“鼓与呼”,而不顾及平常的情面,不是“你好我好咱们好”的一团和气。有点像宝岛上开会时的吵架、抢话筒、强占主xi台。
还有一点“真”的民主的当地,是他的“迎闯王,不纳粮”,大众不必交税,够作主的了。
但为何最终老大众却不配合?生生地把他拱下了宝座,拱离了人世?
简而言之,答案可能是,除了底层农人和他自己,一切的人都被他开罪了:将士、官僚、地主、土豪、工商业者、城市布衣,以及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