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时期赋税制简介,赋税制对汉朝的经济有哪些影响?

2020-12-11 09:57:26 作者: 文景时期赋税

  两汉赋税制的首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含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下面趣前史小编就为我们带来具体的介绍,一同来看看吧!

  汉高祖登基后,约法省禁,减轻田赋税率,“什五而税一”。汉惠帝时,命令“减田租,复十五税一”。可知汉高祖在位的12年间,后期因国家财政上的需求,税率有所提高,但惠帝于汉高祖十二年即位后,立刻康复了本来的税率,使十五税一坚持下来,即便吕后当政时也未见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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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文帝时,进一步下降田租的税率,按“三十税一”纳税。这是我国封建社会田赋税率最低的时期,并且今后始终不变。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又下诏:“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将以往十五税一的田租,又减轻了一半。

  约法省禁,即法则要精约,刑网要宽疏。汉初(文景时期)统治者汲取秦亡于酷刑苛法的经验,以黄老思想为立国之术,废除了一些酷刑酷法,如:诋毁、言法、妻孥连作法、断残肢体的肉刑等。

  故约法省禁成为汉初立法的指导思想。

  十五税一是汉朝的赋税准则之一。《汉书·食货志》中记载:“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所以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

  这便是说,从汉高祖时起,实施“十五税一”的方针,及至汉文帝时期,又有“田租折半”之诏,也便是采纳“三十税一”的方针。并有13年“除田之租税”。汉景帝时(前155年)复“三十税一”之制。东汉时,刘秀从前实施过“什一之税”,但不久又康复“三十税一”的旧制。纵观两汉赋税准则,除桓帝、灵帝添加亩税十钱以外,一般通行“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实物地租。

  首要内容是:“租”和“赋”。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

  实施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准则。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根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首要承当者,农人的担负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和口赋(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汲取秦亡经验,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首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

  土地私有,并可自在生意。土地所有者须向国家犁地税,犁地税率为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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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把农人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施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准则。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根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首要承当者,农人的担负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汲取秦亡经验,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两汉赋税制的首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含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1、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敏捷康复开展了社会生产;2、加重了土地吞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3、少地或无地的农人为躲避难以担负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实力,或沦为流散,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很多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重了国家的财政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