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中枢组织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组织“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色便是文武分权。是为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的重要行动。下面趣前史小编就为我们带来具体的介绍,一同来看看吧!
中书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工作的当地。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组织。
宋初,沿用唐朝后期准则,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辅弼;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康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挨近皇帝。副相,包含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辅弼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干脆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别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劲”,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务”。他不必军国“重”事称谓,由于加上“重”字则权利受限制,只能干预重事;用“同”则权利不专。蔡、韩的称谓都是权臣摆弄权术的一种手段,并非宋朝常制。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组织之外的剩余组织,是君主专制准则下宦官擅权的产品。唐末朱温在攫取政权之前,把把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一起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承继了五代的准则,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组织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构成文武分权;一起又侵夺了本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利,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评论枢密院组织是否持续存在,有人主张把权利合并于兵部。神宗着重祖制,他说:“祖先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相互维制,何可废也?”因而元丰改制时唯一把枢密院这一组织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按例用文人充当,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色。
两府的分合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持平辅弼和次相。副相包含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利不能合在一同,因而无宰相兼枢密使的状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晦气,所以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完毕,又康复原状,兼职没有构成准则。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今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避免大臣权重要挟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的确曾使皇权受到影响。